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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

2008-11-15 19:28:13  来源:眉山日报  文字大小:[  ] [  ] [  ] 
关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
2008年10月30日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宋 铭

  一、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一)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落实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08]3号),对我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明确“创模”工作各阶段目标,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坚持“联创并举、市区(县)联动”原则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创模”各项考核指标按时全面完成。

  二是查漏补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人发[2008] 1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的通报》(政府工作通报第二十六号),针对我市“创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促进了我市“创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督查。市创模分指挥部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创模”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督促各部门加快“创模”工作的实施进度。

  (二)实施“五大工程”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蓝天工程”。坚持从构建长效管理制度着手,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监督管理,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实行专项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企业的脱硫工作,确保我市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3.4万吨以内;坚持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2007年我市机动车环保年检率达到95%;通过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城市道路二次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等工作,减轻烟尘、粉尘污染;“蓝天工程”的持续推进,使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低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达到90%以上。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推进“碧水工程”。不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行“一划定、二取缔、三整治”,依法划定了全市5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60个农村建制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设置了护栏、界桩和警示牌,全面取缔了我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和污染源,并对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确保了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3年达到100%;全面推行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新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污染治理设施老化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今年我市17家限期治理企业目前已有14家污染治理设施进入试运行,3家企业进入设备安装,年内均可完成;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强化水污染企业的监管和监控,全市规模以上的制浆纸厂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现我市市属企业全面达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7.38%;以体泉河、东坡湖为重点,持续推进小流域及市内水体的污染治理,加强对体泉河沿岸26家企业、东坡湖上游10家企业的限期治理进展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体泉河流域关停排污企业6家,通过污染治理,体泉河、东坡湖水质得到了一定改善。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宁静工程”。建立健全了各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共同治理城市噪声污染的机制,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进行集中整治和控制,并突出重点时段,开展中高考期间城市噪声整治专项行动。“宁静工程”的持续推进,使我市区域环境噪声不断改善,平均值达到5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同比降低0.5分贝,平均值达到60分贝以下,均达到国家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洁净工程”。通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力度,加强市垃圾处理场监管等措施,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并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置”的收运处置模式。通过持续推进“洁净工程”,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3%,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五是狠抓生态建设,持续推进青山绿地工程与绿色生态工程。切实开展生态市、生态区(县)建设,我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现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全市共建成省级优美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26个、省级生态小区21个、省级生态家园150个;加快城区绿化,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千方百计扩大城市园林绿地面积,构建城市绿色风景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已提高到37.3%;今年1-7月,完成成片造林12.34万亩,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8%。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抓好资金保障,确保“创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落实“创模”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市“创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并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加大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在城市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各部门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集中捆绑使用,仅环保部门2007年向上争取各项环保专项资金就达3908.2万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各污染源主体所承担的各项污染治理的费用;加大环保投入,全市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得到调整和补充外,执法装备也进一步得到更新和补充,仅2007年向上争取各项环境能力建设资金就达623万元。

  二是抓好制度保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实施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新型排污许可证制度,限制并逐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COD减排项目22个、SO2减排项目9个、氨氮减排项目4个,主要污染物COD削减7.54%,SO2削减5.56%,是全省为数不多实现“双下降”的市州之一;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审批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

  三是抓好宣传保障,着力营造“创模”氛围。利用眉山电视台、眉山广播电台、眉山日报、新华网眉山频道等多种媒体宣传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报道环境热点问题;通过制发《环境宣传资料册》等宣传材料,结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广泛开展环保、“创模”宣传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广大市民环保意识;通过“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普及环境知识教育,目前已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

  (四)强化差距管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差距管理,全力解决“创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东坡湖、体泉河为重点,切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狠抓污染源限期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切实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煤改气”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确保到2009年6月底前全市城市气化率达到90%以上;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东坡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确保到2009年6月底前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加快经济和工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绿色产业和清洁能源工业,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率,淘汰落后企业,降低万元GDP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市政府将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在即将召开的“六市联创”动员大会上以《目标责任书》形式将创模工作任务再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考核指标,明确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共同参加、各负其责、目标问责的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我市“创模”工作。

  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

  (一)责任落实

  为扎实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确保治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环保局狠抓落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在全市环保工作会上与各区县分管区县长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市环保局两次组织各区县环保局和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企业法人召开专题工作会,对我市200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明确职责、明确时间、明确步骤、明确措施,确保了治理任务“责任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

  (二)真抓实干

  市环保局等部门深入7户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了各养殖企业的养殖规模、污染现状,并根据调查情况,针对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际,采取有效办法予以指导,帮助养殖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指导企业按照“投资省、运行成本低、整治效果好”的治污模式制定治污工作方案。目前,7户省挂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企业已全面完成污染治理任务,通过了验收,市环保局正积极帮助企业申请污染治理资金。同时,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眉市环[2008]167号)。目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摸底调查已经完成,各区县均已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正报各区县政府批准实施。

  (三)强化监管

  从2008年10月起,我市对所有新、改、扩建畜牧业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将逐步规范内部管理和治污设施,落实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积极争取资金帮助业主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并将以“以奖代补”形式对主动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业主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奖励,提高业主积极性。

  (四)整体推进

  在扎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的同时,我市以饮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加强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和监管;以“两池六改一集中”、“四加四”模式为典型,推动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生态经济发展;以整治城乡生活污染为前提,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了流域沿线工业企业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整体推进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市政府将进一步扎实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高度重视,量化各项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眉委发〔2008〕18号)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农村环保民生工程,确保2010年顺利通过“创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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