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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干部管理 青神建立歇职制

2008-06-03 10:49:20  来源:眉山日报  文字大小:[  ] [  ] [  ] 
加强村干部管理 青神建立歇职制

  本报讯(吴大鸣)“实行歇职制好,这样把那些占到位置不谋事的人换下来,让有能耐的人起来干,老百姓才有盼头!实行歇职制,我们村换了村支书,村两委筹集了40多万元,完成了长2.2公里,宽3.5米村道水泥路硬化,彻底解决了全村群众生产、生活行路难的问题,实现了老百姓10多年来盼望已久的心愿,还完成全村长1000米沟渠的整治淘淤工作,确保了全村老百姓春耕生产用水。”谈起歇职制给他们村带来的变化,青神县南城镇大兴村老百姓颇有感受。

  青神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强化村干部管理措施,有效地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高了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推行村级党务村务“一制三化”运行机制。“一制”即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三化”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务工作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一制三化”运行机制中规定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建立和完善了村级决策机制,一名村支书不按要求进行村务公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推行该制度来,全县实现了“无班子内耗村、无违法施治村、无独权独断村”的“三无”局面,村两委的关系更加紧密协调。

  健全财务监管制度。2007年村两委换届期间,反映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成为当时信访工作的热点,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根据县纪委的建议,制定了《青神县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细分出村集体资产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6个方面44种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形,分别明确责任追究对象在各种情形中所负的不同责任,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权限和流程,全县发放了53000份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对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提高村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制定《青神县村组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村干部管理四大机制。一是歇职制。对因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不能正常履职的、或有违规违纪问题的村干部实行歇职,全县已对2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歇职。二是村干部档案管理制。乡镇建立村干部档案,为村干部分类管理奠定基础,使村干部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激励保障机制。县委每两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村干部;实行村组干部“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的结构工资制,村干部每年误工补贴最高达到4440元,使村干部在工作上有了劲头、经济上有了想头、政治上有了奔头。

  抓好村干部的纪律教育,加大查处力度。2007年,全县共查办案件18件,涉及农村党员有10件,极大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在群众中引起强烈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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