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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

2008-01-16 10:42:57  来源:互联网  文字大小:[  ] [  ] [  ] 

  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长 余治平
负责发展改革、物价、工业、统计、国资、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民营经济、第三产业统筹协调、金融等工作。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统计局、国资委、物价局、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三产办、铝产业发展等单位。联系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农发行市分行、工行市分行、农行市分行、中行眉山支行、建行眉山支行、省信用联社眉山办事处、眉山电力公司。
副市长  徐瑞柏
  负责科技、法制、商务等工作。分管市科技局(地震办)、法制办、商务局(供销社)。联系中石油眉山分公司、天然气公司、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中保财险眉山分公司、寿险眉山分公司。联系市工商联、市科协。
 
 
 
 
副市长 宋  铭
负责民政、环保、旅游、外事、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市民政局(老龄办)、环保局、旅游局、外侨台办、粮食局、档案局、招商引资局等单位。联系市邮政局、电信眉山分公司、联通眉山分公司、移动眉山分公司、网通眉山分公司。联系市政协、眉山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团市委、社科联、文联、残联、侨联等工作。
副市长 杨玉仙
负责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联系市妇儿工委、红十字会。
 
副市长 黄跃
负责农业、扶贫开发、移民等工作。分管市农工办(救灾办、扶贫办)、水利局(防汛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移民办等单位。联系市气象局。

副市长  付  康
  负责国土资源、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安办(安监局)等单位。
 
秘书长  付庆一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组织,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批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审核和协调平衡市长、副市长的日常社会活动。主持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志办、无管处、政府信息中心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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