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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塑料袋 开始全新生活方式 葛瑞原 王而山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明确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同时禁止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场所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另据1月1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为了与“限塑令”相配套,国家质检总局正在抓紧进行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预计1个月后有望出台。 自国务院办公厅“限塑令”下发后,引起一片“热议”,在众多的拥护声中,也夹杂着一些不同的声音,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限制”不是“禁止”,今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塑料袋。 ——笔者批注:在“限塑令”中已经明确提出了“两禁止”,且不要强词夺理,曲解“限塑令”。 其二,“限塑令”的颁布实施,将使国内一半左右的生产企业受到直接影响,有许多生产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将面临转产或关闭,会给这些企业的职工生活造成波动。 ——笔者批注:要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决不能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要在坚决贯彻“限塑令”的前提下,切实安排好这些企业的关停并转及职工的生活。 其三,“限塑令”实施后,会打破许多人的生活习惯,给人们在购物时带来诸多不便。 人们的生活习惯是可以改变的,每个人都必须要自觉地适应法律法规,适应社会发展,不能自以为是,我行我素。 我们知道,加工生产塑料袋时浪费资源,许多小型企业难以达到节能减排标准,而使用塑料袋后的乱丢乱弃,又是造成白色污染的重要根源之一,污染环境,特别是由于塑料袋难以溶解,被埋地下后会破坏土壤的构成,给子孙后代的生活留下隐患。由此可见,使用塑料袋弊处多多,理应加以禁止。其实,使用后并乱丢塑料袋,就像人们吸烟并乱丢烟蒂和随地吐痰一样,是一种不良的生活习惯,要自觉地加以克服和纠正,而对于那些不听劝阻者,更要进行必要的处罚,以正视听,以倡导一种全新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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